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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残企业(残保金全额减免)

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,在每年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可全额进行减免。根据各省市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,全额免征残保金。


  1. 减免条件

    •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≥1.5%(各省可能有差异)

    • 需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

    • 实际支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

    • 足额缴纳社会保险


  2. 减免标准

    • 安置比例达1.5%:全额免征残保金

    • 安置比例1%≤X<1.5%:按50%征收

    • 安置比例<1%:按应缴金额的90%征收


  3. 小微企业优惠

    • 在职职工30人(含)以下的企业,暂免征收残保金



    4、残保金减免对比(以深圳地区,企业规模100人为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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